救生艇属于船上重要的应急救生设备,是港口国监督检查和国内安全检查的重点,对救生艇的检查的检查范围涉及其配备、存放、降落与回收装置以及救生演习的全过程等内容。在《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公约)1983 年修正案的内容中规定:“每一名船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弃船演习和一次消防演习。每只救生艇应在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的弃船演习中由船上指定的操艇员降落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作”,同时要求船舶必须在30min 之内把救生艇放置水面。
救生艇属于船上重要的应急救生设备,是港口国监督检查和国内安全检查的重点,对救生艇的检查的检查范围涉及其配备、存放、降落与回收装置以及救生演习的全过程等内容。在《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公约)1983 年修正案的内容中规定:“每一名船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弃船演习和一次消防演习。每只救生艇应在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的弃船演习中由船上指定的操艇员降落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作”,同时要求船舶必须在30min 之内把救生艇放置水面。